根据《新疆医科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学院启动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现就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张莉、董旭南
副组长:马国芳、王宝兰
成 员:张南、孙勇、杨晓萍、胡开瑞、陈雪燚、刘梦丽、黄亚玲、朱琳、孔都孜·谢尔扎提
主要职责:负责初审、资格审查、专业综合测试遴选本学院推荐免试生,上报推荐名单,处理推荐和接收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二)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张莉、董旭南
组 员:马国芳、张南、邹媛、杨晓萍、朱琳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对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如发表学术论文、科研竞赛获奖、参与科研项目等)的审核鉴定。
二、推免范围
健康服务与管理2021-1班(47人)、康复治疗学2021-1班(53人)。
三、推荐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以及校园和谐稳定。
(二)政治素质好,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执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制”。
(三)新疆医科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专升本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四)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申请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已修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且具备本科毕业及获得学士学位的条件。
(六)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全年级同学院同专业排名前20%。以教务管理系统中成绩为准,英语、体育、医学语文、计算机、公共任意选修课程不纳入绩点计算。
(七)英语水平达到 CET-4 级≥426 分。
(八)研究生支教团在符合以上 1-7 项推荐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须符合团委的相关要求。
四、推免生名额
序号 |
学院 |
专业班级 |
学制 |
人数 |
普通推免 |
1 |
健康管理学院 |
健康服务与管理2021-1 |
4 |
47 |
2 |
康复治疗学2021-1 |
4 |
53 |
3 |
五、推荐工作要求
1.学院组建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时遵循回避原则,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学院推免招生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须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和学生,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特殊学术专长主要包括发表论文、科研竞赛获奖、参与科研项目等,须通过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且在本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后,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体系给予相应赋分。
(1)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2)审核鉴定要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3)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3.符合推荐要求和条件的我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及相应佐证材料。
4.学院严格审核符合推荐要求和条件学生的成绩及材料,根据本学院推免生名额,依据推荐综合成绩排序提出本学院推荐名单。推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学分绩点(以教务系统成绩为准,占8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占20%)两部分组成,成绩测算流程见附件2。
5.进入推免候选名单的学生若放弃推免资格,排名顺延。放弃推免资格学生须填写《放弃推免生推荐资格资格承诺书》(附件3),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存档备查。
6.学院公示推荐学生名单不少于3日。
六、推荐选拔阶段:
(一)参评班级于9月7日下午21:00前将相关通知内容传达给班级每一位学生。
(二)9月8日-9日各班级严格按照推荐要求准备材料。
(三)9月10日20:00前将各班级材料上报学院审核。
(三)9月12日上午10:00前,各班级将相关材料压缩包发至辅导员处,纸质版材料上交至工作办公室(临床医学楼123办公室),联系人:胡开瑞18997973040。
(四)9月12日晚10:00,学院工作小组对符合条件学生的成绩及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根据学院推免生名额,依据推荐最终成绩排名顺序提出本学院推荐名单。
(五)9月14日-9月16日进行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相关推荐材料并备案。
材料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
2.学生证(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页);
3.《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4.经学院教科办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原版PDF文件);
6.CET成绩单;
7.《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道德考核表》(附件4);
8.《新疆医科大学健康管理学院2025年推免生汇总表》。
七、注意事项
(一)各班级须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相关规定开展推免生推荐工作,认真做好各类材料的记录和留档工作。
(二)涉及公示内容的必须在班级和学院内进行公示,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1)自取得推免生拟录取资格之日起至研究生入学报到止受过任何处分者。(2)研究生入学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者。(3)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八、监督、咨询与申诉渠道
(一)推免生信息公开。推免生招生要求、实施办法、面试考生名单、面试成绩、拟录取名单进行公开。
(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对推选、面试和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实行逐级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程序规定,遵守招生纪律。按学院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须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拟录取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
(三)以适当的形式向本院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同时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学院和考生的监督。
推免工作期间,我院随时接受咨询和监督!
学院纪检委监督人:张 南 电话:13579904061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胡开瑞 电话:18997973040
新疆医科大学健康管理学院
2024年9月10日